关于评选 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的通知
日期:2024-04-12 08:11:17  浏览量:81

    经研究并报区人才办同意,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选拔培养)评选工作,现就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园长,以及有关教科研专业人员。

从吴江区外引进的人员,需在吴江全职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即2021年9月前来苏州工作)。

    二、基本资格条件

凡符合《吴江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吴人才〔2018〕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详见附件2。

    三、组织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评选工作小组”详见附件1。

2.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小组,负责遴选与推荐工作。

    四、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向单位自荐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3),并进行教育教学成果实绩展示。

审核推荐:所在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申报材料的验证(原件真实性验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验证),组织民意测评师德师风考核、拟推荐人员的公示等工作,并将汇总表(附件5及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区教育局。

     2.材料受理及组织评选

材料受理: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负责受理工作,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报表》附件3,A4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同时报电子稿、上传申报系统);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附件4,上传申报系统近5年工作总结(管理类名家提供管理总结,上传申报系统);佐证材料通过“人人通-教师大数据管理平台” http://zhjy.jswjedu.com/按要求上传,所有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内含: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人事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近5年每学年的任课表以及同学科同年级普通教师的任课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和实绩的材料、获奖材料、指导学生青年教师获奖材料、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讲座证明材料、讲稿,指导教师材料、参与薄弱或农村学校建设情况以及《申报表》涉及并填写的有关内容);课题(包括立项及结题材料)、论文(包括新闻出版总署版权页、知网查询打印页、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专著等。所有佐证材料起始日为2018年1月1日,截止日为20239月30日。申报人所在学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汇总表(附件5,A4,一校一份纸质稿,同时报送电子稿)②民意测评表(附件6,A4,一校一份纸质稿);③师德情况证明材料(附件7,A4,一校一份纸质稿)。

组织评选:区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将通过资格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评审及实地考察等环节对申报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进行遴选。

     3.提出建议名单:

根据评选结果,区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区委教育工委会议讨论研究后上报区人才办审定。

     4.确认和资助:

人才办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确认。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项目资助。


附件2:申报对象基本资格和条件docx.docx

附件3: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申报表.docx

附件4: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表.docx

附件5: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6: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推荐人选民意测评表.docx

附件7:2023年吴江区教育人才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docx

附件8:系统操作手册与行政(班主任)工作证明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