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经区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各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二、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教育政策水平和管理理论水平,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不含第一年试用期)均在合格及以上;
(三)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及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服从组织安排,统一调配;
(五)身心健康。
三、竞争上岗职位数及具体职位要求
(一)A类:初中正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中中层正职满1年或高中中层副职满2年;
(2)担任初中副校职满2年;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
(二)B类:小学正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担任小学副校职满2年;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
(三)C类:乡村小学正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担任小学副校职满2年;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
(四)D类:初中副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中中层副职满1年;
(2)担任初中中层副职及以上满3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五)E类:乡村初中副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5.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高中中层副职满1年;
(2)担任初中中层副职及以上满3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六)F类:小学副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奖;
5.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小学中层正职满2年;
(2)担任小学中层副职及以上满3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七)G类:乡村小学副校职(或相当职务)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获得区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在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奖;
5.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小学中层正职满2年;
(2)担任小学中层副职及以上满3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6.担任学校班主任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八)H类:幼儿园副园长(小学中层正职)2名,具体职位要求: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幼儿园中层正职满两年;
(2)担任幼儿园中层副职及以上满3年;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4.获得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中获奖。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8月30日。
四、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公布《实施方案》,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引导干部群众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参与竞争上岗。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各学校根据竞争上岗要求,在符合条件人选中进行推荐报名,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由区教育局组织科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该职位的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竞争计划。
(三)人岗相适度评价。对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人岗相适度评价并打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拟选取人数与竞聘职位的比例按照3:1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经人岗相适度评价筛选产生的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按照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所有职位按照2: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由考察组赴初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从德、能、勤、绩、廉及其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考察形式包括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
(六)讨论决定。区委教育工委会议根据竞岗者资格审查、评分成绩和组织考察结果等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产生拟任人选及具体职务。
(七)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八)任职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有关任用手续,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吴江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报名表》(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
2.《报名信息统计表》;
3.身份证;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职称证书;
7.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职务等证明材料;
8.历年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9.个人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发表文章提供级别较高的五篇);
10.各类奖励荣誉证书(提供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等级较高的五项获奖情况、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等级较高的五项荣誉)。
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校核后返还个人,复印材料一律不退。现场报名审核确认后,将《2024年吴江区教育系统竞争上岗报名表》《报名信息统计表》电子稿于2024年3月28日12:00前通过OA邮箱发送至区教育局组织科石雨薇处,联系电话:63980540,文件名称请标注:报考岗位类别-学校-姓名(例:A类-XX中学-张三)。
(三)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四)现场报名地址:区教师发展中心5101会议室。
六、纪律与监督
竞争上岗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竞争上岗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63981990,63981981。
七、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区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只运用于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