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师德典型选树宣传,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引领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时代新人”遴选宣传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22〕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苏州教育时代新人”遴选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聚焦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通过逐级推选和广泛宣传,重点遴选一批有着新风貌、新姿态,深受学生爱戴、群众广泛赞誉的优秀教师代表,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生动展示新时代苏州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推动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1.遴选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类学校、师范学校及教科研训机构的教师。
2.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持续保持先进、事迹有新的发展。
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疫情防控或其他特殊场合中涌现出的震撼力强、影响面大,事迹被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或中央和省、市领导有重要批示的具有较强代表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可不受上述基本条件及名额限制。
三、推荐名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2人,各直属学校(单位)如有合适人选可推荐1人。
四、有关要求
1.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校及有关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遴选出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精神可嘉,获得师生普遍认可的先进人物和时代标杆。
2.严格推选程序。推荐人选须经所属学校(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逐一审核、严格遴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考察,按照推荐对象的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监审等部门的意见。
3.提升宣传效果。各地各校可适时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工作培训,深入挖掘“平凡教师”的奋斗追梦故事,找准个性特点、提炼事迹亮点,切实增强先进事迹的感染力和引领力。8月初,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苏州教育时代新人”候选对象进行评分,请推荐单位做好现场宣讲推介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苏教师〔2022〕22号 - 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教育时代新人”遴选宣传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