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转发】2022年高级论文鉴定通知
日期:2023-03-02 10:13:23  浏览量:598

一、上报时间:

2023年3月6日前上报材料至沈潇老师处;

二、送审论文的范围与要求

送审论文须为教师任中级职称以来,在教育思想探索、教材教法研究、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等方面撰写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

每位教师可送审1-2篇论文,如报送2篇论文,其中至少1篇须为发表论文。

具体要求如下:

1.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以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

2.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大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

3.在教育类报纸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

4.未发表或获奖的质量较高的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单位公示,确认无疑的教学成果也可报送。

5.科普知识、文艺作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章均不纳入送审鉴定范围。

附件1:材料报送要求.docx

附件2、附件3 论文鉴定送审名册、统计表 .xls

附件4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