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倡导像叶圣陶那样做老 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激励全市广大教育工作 者为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 更大贡献,经研究,苏州市教育局决定在第三十八个教师节前评选一批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教 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或职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 的教师或管理人员。曾获评“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原则上 不再参加评选。
(二)申报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品行高尚,甘 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 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情况,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 书育人,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 质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挂职交 流或支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 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5.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勤政廉洁,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校(单位) 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表彰名额
请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按《2022年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人数推荐上报;各民办学校的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民办科负责。区教育局在各学校、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上报苏州名单(90名)。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推荐工作由区教育局职社科负责。
三、评选程序与说明
(一)严格推选程序。各学校(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逐级申报,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好中选优。各学校(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切实评选出深受学生爱戴、群众广泛赞誉的优秀教职工代表。要向长期扎根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向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封闭教学管理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倾斜。
(三)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简历、成果、荣誉、事迹等严格把关,核实内容真实性。要严格执行推荐评选工作纪律规定,杜绝暗箱操作。对伪造成果,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不得递补或重报。对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材料上报要求
1.《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稿每人一份,A4纸打印,所在单位盖章;
2.《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一份,A4纸打印,所在单位盖章,同时上报Excel格式电子表。各单位按人员推荐顺序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保证有关栏目的内容准确无误。